数字政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2-14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4-067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 9 号楼国际软件大厦三区 101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1.00 √
流动资金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2.00 应选4人
人的议案》
2.01 选举吴强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王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王洪深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邱鲁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00 应选3人
的议案》
3.01 选举万碧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陈向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李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0 应选2人
候选人的议案》
4.01 选举邵建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4.02 选举幸帮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上述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2、上述议案2、议案3和议案4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其中,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
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
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登记(格式见附件3),邮递或
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采取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三区101室。
4、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人:王一迪,电话:010-56161618,传真:010-56161688。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程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75”,投票简称为“【政通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0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北京
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
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1.00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
2.00 应选4人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吴强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王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王洪深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邱鲁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
3.00 应选3人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万碧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陈向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李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
4.00 应选2人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邵建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4.01 √
事
选举幸帮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4.02 √
事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方框内划“√”。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多打、不
打、多填、不填视为弃权。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
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全国统一信用代码:
所持本公司股票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2月26日17:00之前以邮寄或传真
方式送达公司;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