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GQY 视讯 公告编号:2024-30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及日常经营管理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 14,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0,385,120.00 元,其中募集项目资金 267,900,000.00 元,超 募资金 542,485,120.00 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431 号《关于核准宁波 GQY 视 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 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364 万股,发行价格为 65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 886,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6,214,88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0,385,120.0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于 2010 年 4 月 26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 11530 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 号文)规定,公司在 2010 年度审计报告中将上 市过程中发生的宣传费、路演费等相关费用 6,393,367.44 元计入管理费用,但上 述资金原作为发行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调整,并 于 2011 年 4 月 15 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据此,公司 2010 年 IPO 募集资金净额由原 810,385,120.00 元调整为人民币 816,778,487.44 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生产高清大屏幕拼接显示 1 22,740.00 22,740.00 20,460.54 系统项目 年产 1 万套数字实验系统 2 4,050.00 3,300.00 205.95 项目 收购深圳欣动态影像科技 3 750.00 0.00 0.00 有限公司的股权 增资深圳蓝普视讯科技有 4 2,920.00 2,920.00 2,920.00 限公司 合计 30,460.00 28,960.00 23,586.49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购买关联方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在建工程使 用超募资金 45,586,400.00 元。2010 年 8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以超募资金 45,586,400.00 元购买关联方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编 号为“慈国用 2007 第 241069 号”土地及地面建筑。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 开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 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2、收购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0.934%的股权使用超募资金 16,950,000.00 元。2014 年 2 月 14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 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 51%的股权作价 2,743.80 万元转让给上海佳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投资 成本 1,695 万元,投资收益 1,048.80 万元。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 于 2014 年 4 月收回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 3、投资设立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取得 51.00%的股权使用超募 资金 2,601,000.00 元。因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2013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批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用途暨转让山东奇科威数字教 学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 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作价 2,601,000.00 元转让给自然人杨毅 先生,其中投资成本 2,601,000.00 元,无投资收益。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已于 2013 年 3 月收回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 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元。经公司 201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15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150,000,000.00 元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专户已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2015 年 7 月 1 日、2015 年 7 月 3 日分别将 50,000,000.00 元、50,000,000.00 元、50,000,000.00 元划出至公司基本户。 5、投资美国 JIBO 公司增发的 A-1 轮优先股中 3,170,289 股股份使用超募资 金 8,975,397.63 元。经公司 2015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和 2015 年 12 月 07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 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9,000,000.00 元人民币投资入股美国公司 Jibo,Inc.收购其拟 增发的 3,170,289 股优先股。公司超募资金专户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将 8,975,397.63 元汇出。 6、经公司 2016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共 10,000,000.00 美元投资入股美国公司 Meta Company,收购其增发的 B 轮优先股中 178,633.00 股股份。公司超募资金专户已 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将 47,943,952.06 元人民币汇出。 7、经公司 2016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60,000,000.00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专户已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将 60,000,000.00 元划出至公司基本户。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497,510,420.34 元(含累计 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本次拟将超募资金 14,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 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4,5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4,5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GQY 视讯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4,500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 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