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512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 1-7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5121 号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之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银之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 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银之杰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银之杰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报告 第 1页 大华核字[2024]0011005121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银之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银 之杰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银之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银之杰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朝铖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英武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鉴证报告 第 2页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 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武汉亘星投资有限公司、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626,76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 15.9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1,801,988.3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 币 16,909,930.00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4,892,058.34 元。 截止 2017 年 7 月 10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承销费用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完成了认股款划转,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 字[2017]48020003 号《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6,074.81万元,其中:公司 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0.00 元;2017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921.60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 集资金 8,153.21 万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1,099.0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于 2010 年 6 月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分别于 2015 年 8 月、2018 年 4 月、2020 年 8 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公司及前任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专项报告 第 1页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部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51910188000046652),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部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开设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资金使用完毕,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办理了销户手续。 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 证券另行聘请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同时终止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持续督导职责由华英证券承继。公司及华英证券分别与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西部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民生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602023066 148,116,685.11 205,050.82 活期存款 7316012200002531 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96,775,373.23 0.00 2019 年 8 月已注销 1 3381601001000339 兴业银行深圳西乡支行 100,000,000.00 1,304,758.74 活期存款 23 5191018800004665 光大银行深圳西部支行 0.00 480,734.17 活期存款 2 合计 344,892,058.34 1,990,543.73 (二)2023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4,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循环滚 动后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 12,000 万元。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及循环滚动后 的累计发生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议的额度,到期赎回的本金和利息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议案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到期后,公司未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专项报告 第 2页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专项报告 第 3页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489.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153.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7,019.4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074.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8.34%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是 859.73 859.73 859.73 100.00 不适用 - 不适用 是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300.00 8,300.00 8,300.00 100.00 - - 否 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 否 17,597.48 17,597.48 6,576.96 10,061.97 57.18 2024/6/30 1,163.95 不适用 否 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 否 7,422.00 7,422.00 1,220.35 4,853.11 65.39 2024/6/30 584.71 不适用 否 研发中心项目 否 2,000.00 2,000.00 355.90 2,000.00 100.00 2024/6/30 - 不适用 否 合计 36,179.21 36,179.21 8,153.21 26,074.81 1,748.6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不适用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行业趋势和市场环境变化较快,银行客户对数据分析的应用需求已经升级为对银行整体业 务系统架构的数字化转型需求,原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已经难以满足银行业客户在数字化转型浪潮下对信息系统建设所提出的更高要求。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为了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已经进行新的业务规划,并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更科 说明 学、审慎和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发展,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8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 4 月 24 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原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并将尚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专项报告 第 4页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不适用 换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 5 月、6 月、8 月公司实际使用 6,873 万元、1,900 万元、1,227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 8 月公司实际使用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 5 月、2020 年 7 月公司实际使用 8,000 万元、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4 月公司实际使用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 4 月公司实际使用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补充 金情况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 9 月公司实际使用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22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3 年 5 月实际使用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1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为 10,9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10,900 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不适用 题或其他情况 注 1: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27,880.20 万元,该项目已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经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终止。终止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为 859.73 万元。 专项报告 第 5页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注 2: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8 日、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的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 27,019.48 万元投向银行数 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其中,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总投资额 57,997.76 万元,投入尚未使用的 2017 年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7,597.48 万元;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 68,999.46 万元,投入尚未使用的 2017 年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7,422.00 万 元;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额 13,319.76 万元,投入尚未使用的 2017 年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 专项报告 第 6页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效益 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 (2) (3)=(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 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 17,597.48 6,576.96 10,061.97 57.18 2024/6/30 1,163.95 不适用 否 案项目 统建设项目 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 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 7,422.00 1,220.35 4,853.11 65.39 2024/6/30 584.71 不适用 否 目 统建设项目 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 研发中心项目 2,000.00 355.90 2,000.00 100.00 2024/6/30 - 不适用 否 统建设项目 合计 - 27,019.48 8,153.21 16,915.08 - - 1,748.66 - - 自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启动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动项目实施,不断完善项目核心软件及产品,形 成了相关无形资产,并产生了一定的项目收益。但项目实施过程中,行业趋势和市场环境变化较快,银行客户 对数据分析的应用需求已经升级为对银行整体业务系统架构的数字化转型需求,原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已经难以 满足银行业客户在数字化转型浪潮下对信息系统建设所提出的更高要求。 公司为了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已经进行新的业务规划,并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更科学、审慎和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 定发展,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 4 月 24 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原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剩余 募集资金用于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专项报告 第 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