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2024-11-07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获
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学君、陈向军、李军与卓海杭的协议转让事项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学君、陈向军、李军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与卓海
杭签署了《张学君、陈向军、李军与卓海杭之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向卓海杭转让其所持有公司 49,462,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 7.00%,
转让价格为 7.05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 348,707,100 元,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
议转让股份已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合计过户数量 49,4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张学君、陈向军、李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4,504,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86%,张学君、陈向军、李军仍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卓海杭持有公司股份 49,4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00%,
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位列公司第三大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 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转让方
张学君 108,267,800 15.32% 81,667,800 11.56%
陈向军 49,485,700 7.00% 38,054,700 5.39%
李军 46,213,200 6.54% 34,782,200 4.92%
合计 203,966,700 28.86% 154,504,700 21.86%
受让方
卓海杭 0 0.00% 49,462,000 7.00%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