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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之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2024-11-07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获

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学君、陈向军、李军与卓海杭的协议转让事项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学君、陈向军、李军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与卓海

杭签署了《张学君、陈向军、李军与卓海杭之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向卓海杭转让其所持有公司 49,462,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 7.00%,

转让价格为 7.05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 348,707,100 元,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

议转让股份已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合计过户数量 49,4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张学君、陈向军、李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4,504,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86%,张学君、陈向军、李军仍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卓海杭持有公司股份 49,4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00%,
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位列公司第三大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                 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转让方

  张学君          108,267,800            15.32%       81,667,800            11.56%

  陈向军           49,485,700            7.00%        38,054,700            5.39%

  李军             46,213,200            6.54%        34,782,200            4.92%

  合计            203,966,700            28.86%      154,504,700            21.86%

                                     受让方

  卓海杭                    0            0.00%        49,462,000            7.00%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