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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伍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4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9:15-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 26 号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景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6,00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124%。
    其中:
    1.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65,86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794%;
    1.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13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3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3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3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5,9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1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120%;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5,9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1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120%;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2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65,9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1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120%;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5,9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1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120%;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65,9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1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120%;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未出席会议。
    表决情况:同意65,9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1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0.0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120%;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9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1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120%;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9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1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120%;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9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1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120%;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4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9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1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120%;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9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1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120%;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2.01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9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1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120%;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
    12.0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9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1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120%;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0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9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1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120%;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9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1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120%;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9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1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120%;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
    12.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86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900%;反对13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3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 选举聂景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5,867,50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聂景
华先生得票数65,867,500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6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
数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聂景华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
董事。
    13.02 选举曹明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5,867,50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曹明
生先生得票数65,867,500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6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
数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曹明生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
董事。
    13.03 选举聂璐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5,867,50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聂璐
璐女士得票数65,867,500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6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
数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聂璐璐女士当选为公司非独立
董事。
    13.04 选举顾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5,867,500票。

                                   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顾红
先生得票数65,867,500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6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数
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顾红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3.05 选举胡仁绸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5,867,50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胡仁
绸先生得票数65,867,500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6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
数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胡仁绸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
董事。
    13.06 选举熊小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5,867,50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熊小
林先生得票数65,867,500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6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
数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熊小林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
董事。

   1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 选举程文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5,867,50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独立董事3名,程文明
先生得票数65,867,500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3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数
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程文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4.02 选举饶立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5,867,50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饶立
新先生得票数65,867,500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6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
数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饶立新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
董事。

                                   8
    14.03 选举刘卫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5,867,50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刘卫
东先生得票数65,867,500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6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
数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刘卫东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
董事。

   1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5.01 选举刘莹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65,867,50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职工监事2名,刘莹
女士得票数65,867,500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2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数
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刘莹女士当选为公司非职工代表
监事。
    15.02 选举邓觐忠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65,867,50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职工监事2名,邓觐
忠先生得票数65,867,500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2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
数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邓觐忠先生当选为公司非职工
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梦源律师、郑晓欣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

                                    9
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