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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易联众:采购管理制度(2024年12月)2024-12-07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采购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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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行
为,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管理与监督,有效控制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购买物资(包括购买劳务)及支付款项等相
关活动。
    第四条   采购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确需调整或增加预算的部
门或子公司,根据公司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履行预算调整或增加程序,无预算不
得采购。


                         第二章    采购管理机构
    第五条   为了实现采购行为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采购行为应贯彻不相容职
务分离的原则:
    1.请购与审批岗位分离;
    2.采购合同或协议的拟定与审核、审批岗位分离;
    3.采购、验收与记录岗位分离;
    4.付款申请、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
    第六条   公司设立采购管理委员会,采购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采购活动最高管
理机构。主要职责:
    1.讨论并确定采购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按照公司采购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决策、审批采购事宜;
    3.指导实施、监督检查各项采购活动;
    4.指导协调采购工作的重要事宜。
    第七条   采购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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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采购方式
    第八条     公司采购应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直接采购:指采购人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2.询比价采购:指采购人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 3 家)针对相同标准及
质量的采购内容,对比价格高低优选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3.竞争性谈判:指采购人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 3 家)就采购内容进行
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
    4.公开招标采购: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
(不少于 3 家)投标的采购方式;
    5.邀请招标采购: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少于
3 家)投标的采购方式(与公开招标采购并称“招标采购”)。
    6.采购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九条     公司制定《经营性采购管理办法》及《非经营采购管理办法》,依
据采购类别及采购金额,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制定采购方案,经适当的审批程序
实施采购活动。


                            第四章    供应商管理
    第十条     公司根据采购类别进行合格供应商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对外部供应
商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     合格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认证以
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
    6.公司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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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验收及付款管理
    第十二条     采购人员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采购合同审批程序进行采购合同
的审批及签署。
    第十三条     采购人员应当组织验收人员对合同的履约结果进行验收,以确认
是否达到合同约定要求。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根据协商情况可进一步签订补充协议、终止协议等。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应严格审核采购预算、采购合同、采购验收证明、入库
凭证、发票、审批程序等内容,审核无误后按照公司付款要求执行付款手续。


                            第六章    监督与问责
    第十五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作为采购行为的监督部门,有权随时监督、检查
采购行为,各部门应接受公司审计监察部的监督及检查。
    第十六条     在采购活动中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的,及在采购活动中徇私舞弊、
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佣金的,一经发现,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处罚。涉嫌犯
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公司按本制度另行制定《经营性采购管理办法》及《非经营性采
购管理办法》等采购的具体实施规定或指引。
    第十八条     本制度如与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
最新披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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