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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保力: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5-10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保力新、*ST 保力

            保荐代表人姓名:赖昌源                    联系电话:010-57672165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东升                    联系电话:010-5767216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023 年现场查询 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现场检查关注事项主要为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警示、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2023 年
                                        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
                                        事项尚未消除、股东未及时足额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无法按期归还的
                                        风险、诉讼事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
                                        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公司整改情况如下:
                                        1、公司已就同时触发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
                                        简称由“保力新”变更为“*ST 保力”)、触发交易
                                        类强制退市风险及时发布了风险提示性公告,提示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积极实施降本增效,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和
                                        费用控制,开拓新市场,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改
                                        善公司盈利能力;
                                        3、积极化解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可能给公
                                        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尽快消除相关问题及其影响;
                                        4、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新中喆)重整业绩补偿事
                                        项,截至承诺履行期满,公司实际收到 8,200 万元
                                        现金补偿。公司将持续督促业绩补偿数额及剩余补
                                        偿支付计划的抓紧落实,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业绩
                                        承诺人严格遵守业绩承诺;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审议
                                        同意拟通过向常德新中喆起诉的方式,要求其履行
                                        业绩补偿承诺;针对公司股东李瑶重大资产重组业
                                        绩承诺及补偿事项,因其自身债务负担沉重,已成为
                                        多起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履行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继续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仲裁、执行等
                                        合法途径清收李瑶对公司负有的对公司剩余的补偿
                                        义务;
                                        5、为防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无法按
                                        期归还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加大销售回款、催收股东
                                        业绩补偿款等方式回笼资金;
                                        6、对于涉诉案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
                                        公司将积极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法律途径维护公
                                        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减少坏账
                                        损失。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公司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及交易类强制退市的风
                                        险警示;
                                        2、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
                                        事项尚未消除;
                                        3、公司股东业绩补偿承诺履行;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4、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无法按期
                                        归还风险;
                                        5、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
                                        6、诉讼事项。
                                        1、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净利润为
                                        负,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警示;同时截至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
                                        于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321041 号);
                                        3、公司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需履行重整业绩补偿承
                                        诺,承诺履行期限为 2022 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
                                        需补偿金额较大。截至目前,常德新中喆已经向公司
                                        补偿 8,200 万元,尚需进一步补偿的金额较大,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法及时、足额偿付承诺的风险;公司股东李瑶存在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因其自身
                                        债务负担沉重,已成为多起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承诺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剩余 4,000 万元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23 日前
                                        归还,鉴于目前公司流动资金较为紧张,且控股股东
                                        业绩补偿款项到位时间和金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无法按期归还的
                                        风险;
                                        5、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
                                        损 1.89 亿元,与上期相比亏损基本持平。公司营业
                                        收入规模相对较小且连续大额亏损,经营活动现金
                                        流和毛利率连续三年为负,净资产规模较小,若后续
                                        无财务状况改善或经营改善的情况下,持续经营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
                                        6、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涉诉案件 17 件,其中公司
                                        及子公司作为原告诉讼案件 12 件,涉诉金额合计
                                        13,787.45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
                                        5 件,涉诉金额合计 897.52 万元。相关诉讼可能对
                                        公司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1、公司已就同时触发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
                                        简称由“保力新”变更为“*ST 保力”)、触发交易
                                        类强制退市风险及时发布了风险提示性公告,提示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后续将推进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消
                                        除工作。保荐人也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尽快完成
                                        相关工作;
                                        3、保荐人将继续关注业绩补偿事项,督促公司按照
                                        相关规定督促业绩承诺人严格遵守业绩承诺,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利益。目前公司拟通过向
                                        常德新中喆起诉的方式,要求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公司将继续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仲裁、执行等合
                                        法途径清收李瑶对公司负有的对公司剩余的补偿义
                                        务;
                                        4、为防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无法按
                                        期归还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加大销售回款、催收股东
                                        业绩补偿款等方式回笼资金;
                                        5、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督促公司改善
                                        经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
                                        6、对于涉诉案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
                                        公司将积极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法律途径维护公
                                        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减少坏账
                                        损失。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3 月 20 日

                                        1、解读上市公司监管政策及动态,讲解上市公司监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管案例;
                                                    2、介绍再融资最新监管安排以及并购重组相关法规
                                                    政策、关注要点和案例分析。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无                           不适用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
                                                    不适用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保力
                                       新公司营运资金短缺,营业收
                                       入较低且扣非前后净利润均大 保荐人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幅亏损,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 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并积极开拓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为负值。这种情况表明存在可 新产品新市场,努力提升公司经
大变化情况)
                                       能导致对保力新公司持续经营 营业绩,改善公司盈利能力。
                                       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
                                       定性。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需履
                                                                        行重整业绩补偿承诺,承诺履行
                                                                        期限为 2022 年度报告披露后
                                                                        三个月内,需补偿金额较大。截
1、关于重整投资的承诺                           承诺未履行完毕
                                                                        至目前,常德新中喆已经向公司
                                                                        补偿 8,200 万元,公司将持续督
                                                                        促业绩补偿数额及剩余补偿支
                                                                        付计划的抓紧落实,并按照相关
                                                                   规定督促业绩承诺人严格遵守
                                                                   业绩承诺;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审
                                                                   议同意拟通过向常德新中喆起
                                                                   诉的方式,要求其履行业绩补偿
                                                                   承诺。

 2、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及不减持等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融资租赁租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增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股东李瑶存在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因
                                                                   其自身债务负担沉重,已成为多
 1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及补偿                                起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承诺未履行完毕
 安排                                                              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
                                                                   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仲裁、执
                                                                   行等合法途径清收李瑶对公司
                                                                   负有的对公司剩余的补偿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徐海平先生因工作变动,不能继
                                                 续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荐代表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九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委派任东升先生自 2023 年 4 月为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
                                                                       无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赖昌源                 任东升




                                         保荐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