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保力: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2024-05-15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ST保力 公告编号:2024-051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第十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2.1 条的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
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截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九个交易日低于 1 元,预计将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收盘后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公司股票预计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起连续停
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历次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2.3 条的相关规
定,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
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4 月 29 日、4
月 30 日、5 月 6 日、5 月 7 日、5 月 8 日、5 月 9 日、5 月 10 日、5 月 13 日、5 月 14 日
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3 号)、《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
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号)、《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
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号)、《关于公司股票
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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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0 号)、《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
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号)、《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
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号)、《关于公司
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4 号)、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6 号)、《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
十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号)。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
第十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3.1 条第(一)
项规定,若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
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披露的 2023 年度报告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
字(2024)第 321041 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显示,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及上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9.4 条“上市公司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适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披
露的 2023 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持
续为负值。同时,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
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触及上述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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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已同时触及上述 1、2 中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公司股票简称已于
4 月 29 日被冠以“*ST”字样,股票简称已由“保力新”变更为“*ST 保力”。
3、鉴于目前业绩承诺人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新
中喆”)仅向公司履行了 8,200 万元的现金补偿义务,与《重整投资补充协议二》中规定
应履行的业绩补偿金额仍有很大差距。同时,近期公司股价连续下跌,截至目前公司股
票收盘价连续十九个交易日低于 1 元,一方面,公司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所质押的股份
可能存在被平仓的风险;另一方面,结合常德新中喆之前提供的资产明细,其所持有的
主要资产账面价值已无法覆盖其剩余应履行的业绩补偿金额,公司已采取司法救济措施,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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