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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8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8日收到胡庆周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胡庆周先生提议将《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增
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提案人
身份及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
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
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座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刘丛巍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62名,代表股份133,684,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51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3,669,292股,
占 公 司 总 股本 的 10.8711 % ; 参 加 网络 投 票的 股 东 460 名, 代 表公 司 有 表 决权 股 份
10,015,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0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460名,所持股份合计
10,015,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0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3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
结果如下:

     1.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2,90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4136%;反对3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9%;
弃权3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231,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2.1730%;反对3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00%;弃权3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70%。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2,87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957%;反对4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3%;
弃权38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9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207,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1.9334%;反对4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26%;弃权38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40%。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2,75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077%;反对4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8%;
弃权4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5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89,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0.7592%;反对4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21%;弃权4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87%。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资金来源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2,724,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814%;反对45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3%;
弃权50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8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54,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0.4087%;反对45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61%;弃权50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52%。

    1.05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2,82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539%;反对4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8%;
弃权4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51,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1.3763%;反对4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87%;弃权4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50%。

    1.06 对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2,781,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242%;反对4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8%;
弃权4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11,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0.9789%;反对4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87%;弃权4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24%。

    表决结果:议案1.00为逐项表决且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明细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2,56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1616%;反对5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3%;
弃权58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94,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8.8092%;反对5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58%;弃权58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50%。

    3.00 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0,804,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8453%;反对1,9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94%;
弃权9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34,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1.2392%;反对1,9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9.3463%;弃权9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