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大富科技:关于蚌埠市远大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控股股东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4-04-16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蚌埠市远大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控股股东
                     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安
    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天集团”)通知函,配天集团于2024
    年4月12日收到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禹会区法院”)
    (2024)皖0304破申3号《通知书》,蚌埠市远大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
    称“远大公司”)向禹会区法院申请对配天集团进行重整(含预重整申请)。
    上述《通知书》不代表禹会区法院最终受理远大公司对配天集团的重整或预
    重整申请,不代表配天集团进入重整或预重整程序。截至目前,远大公司对
    配天集团重整或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风险。
一、事件概述
(一)配天集团债务重组背景
    2018年配天集团发生债务危机,蚌埠市政府联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深圳”)对配天集团进行纾困重组。2019年
12月11日,蚌埠市政府指派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和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蚌埠方”)与信达深圳、配天集团
等相关方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债务重组合同》等系列交易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债务重组及债权收购和基金投资两部分:
信达深圳收购配天集团29家债权人的债权,完成债权收购后,信达深圳成为配天
集团的债权人;同时,由信达深圳关联方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起
设立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富基金”),各方按协
议约定出资。信富基金通过配天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部分股权,本次重组未导
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述债务重组中,蚌埠市政府以“退市进园”政策作为给予配天集团的招商
引资保障,并指派蚌埠方担保及实施。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
埠高新投资”)承诺对《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土地进行变性、挂牌出让,且
蚌埠方为首期重组债务26.6亿元以及对应的重组宽限补偿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同时,协议还约定了蚌埠方对首期重组债务的代偿义务。
(二)债务重组中各方履约情况
    《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信达深圳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投放首笔债权收购
                                     1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价款,配天集团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开始偿还重组债务,截至目前配天集团已
按照协议约定偿还本息合计 15.66 亿元,并积极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配天
集团、大富科技的注册地址先后从深圳迁至蚌埠,在蚌埠市高新区新建总部基地
并投产。同时,配天集团根据约定拆除了位于蚌埠市内 20 余万平米的厂房建筑
以保障债务重组相关协议中约定的土地招拍挂等工作顺利推进。由于债务重组利
息高达 12%/年,因此在配天集团努力争取下,协议各方同意约定在信达深圳首笔
债权收购价款支付日起 6 个月后,配天集团可协商提前还款。债务重组期间,配
天集团积极寻找替换资金置换信达深圳对配天集团的债务以降低资金成本,因涉
及协议各方配合问题一直未能实现。
     然而,蚌埠高新投资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对《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的全部土地
进行变性、挂牌出让,使得配天集团失去约定的首期重组债务的还款来源,同时
蚌埠方亦未履行协议约定的连带担保责任和代偿义务,导致债务重组未能如约推
进。
    2023 年 8 月 14 日,远大公司与信达深圳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约定远大
公司受让信达深圳对配天集团的 6 亿元债权。根据《债务重组合同》约定,信达
深圳转让重组债权必须经过配天集团同意,而远大公司接受蚌埠方委派在未经配
天集团同意的情况下受让信达深圳对配天集团的 6 亿元重组债权。2024 年 4 月 7
日,远大公司向禹会区法院申请对配天集团进行重整(含预重整申请),远大公
司对配天集团重整或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配天集团拟采取的措施
    配天集团对前述债权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存有异议,拟向禹会区法院提出如下
异议申请:
1. 按照配天集团与信达深圳《债务重组合同》的约定,信达深圳转让重组债权
   必须经过配天集团同意,但信达深圳与远大公司之间对配天集团6亿元重组债
   权的转让,未征得配天集团的同意。
2. 远大公司接受蚌埠方的指派受让信达深圳对配天集团6亿元重组债权,按照配
   天集团与信达深圳、蚌埠方之间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约定“蚌埠方共同
   承诺:蚌埠投资、蚌埠高新、蚌埠城投及各自的关联方对配天投资及其关联
   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其清偿顺序应当劣后于信达深圳对配天投资的重组债
   权……”,即便假设远大公司受让的债权合法有效,该等债权也应属劣后债
   权,目前清偿条件尚未成就。
3. 配天集团及旗下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配天集团的主要资产包括其持有
   的大富科技42.51%股权、持有的北京配天技术有限公司30.55%股权、持有
   的精诚徽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土
   地变性、挂牌出让所得将作为配天集团首期重组债务的还款来源。据此,配
   天集团认为其资产可以清偿全部债务,不符合破产重整的法定条件。
4. 配天集团将采取一切必要之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同时,也将继续维护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努力推动大富科
   技持续、顺利发展。



                                    2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 公司与配天集团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公司
   与配天集团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配天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远大公司对配天集团申请重整(含预重整申请)不会对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 禹会区法院是否最终受理远大公司对配天集团的重整或预重整申请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 本次远大公司对配天集团申请重整(含预重整申请)可能使得公司控制权存
   在不稳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配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通知书
2. 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函
    特此公告。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