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24-04-10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先河环保
股票代码:300137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玉国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
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先河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3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先河环保/上市公司/公司 指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37)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 指 李玉国
受让方 指 姚国瑞
清利新能源 指 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指 转让方拟转让的、受让方拟受让的先河环保28,780,929
标的股份/目标股份
股股份(占先河环保股份总数的5.36%)
姚国瑞与李玉国签署协议,李玉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姚国瑞转让其持有的先河环保28,780,929股股份(占先
河环保股份总数的5.36%)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姚国瑞与李玉国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合作框架协议》 指 姚国瑞与李玉国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格式准则第 16 号》 指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
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李玉国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3010419********36
住所/通讯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及业务安排转让所持先河环保28,780,929股股份
(占先河环保股份总数的5.3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
内将继续向姚国瑞转让所持先河环保26,879,071股股份,具体转让数量及时间将取决
于该部分股份司法冻结解除情况。
6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姚国瑞与李玉国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玉国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姚国瑞转让其持有的先河环保28,780,929股股份(占先河环保
股份总数的5.36%)。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2,990,929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74%),其中,28,780,92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36%)未被质押,亦不存在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剩余持有的上市公司
34,21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4,210,000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38%),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其中26,879,071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1%)拟继续转让至受让方。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信息
披露义务人与清利新能源之间的表决权委托继续有效,且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清利
新能源继续保持一致行动,直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姚国瑞进行第二批标的股份
(即上市公司26,879,071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自上述第二批标的股份
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次日起的18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于其所持先河环保
的股份行使有关的提案权、股东大会上的股东表决权时与姚国瑞保持一致行动,
且不再与清利新能源保持一致行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4,210,000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38%),上述股份均已被司法冻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7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
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8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格式准则第 15 号》的披露
要求,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
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
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9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
2、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相关协议。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10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李玉国
签署日期:2024 年4月9日
11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河北省石家庄市湘江道251号
限公司
股票简称 先河环保 股票代码 30013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李玉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
称 注册地 路*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为上市公司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62,990,929股,其中51,869,478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清利新能源行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使,11,121,451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与清利新能源保持一致行动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1.74%,其中9.67%股份为表决权委托股份,2.07%股份为一致行动
安排股份
12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34,210,000股,其中23,088,549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清利新能源行
使,11,121,451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与清利新能源保持一致行动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6.38%,其中4.30%股份为表决权委托股份,2.07%股份为一致行动
及变动比例
安排股份
变动比例:5.3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4 年4 月6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协议转让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 个月 是□ 否√ 不适用□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13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李玉国
签署日期:2024 年4月9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