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ST先锋 公告编号:2024-06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成交的标的为公司控股股东卢先锋持有的5,202,380股公司股票,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1.10%。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完成并股权变更过户后,控股股东卢先锋及一致 行动人股份比例由14.17%变更为13.07%。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股份拍卖尚涉及余款缴纳、法院出具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 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2)。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裁定 拍卖卢先锋持有的ST先锋(证券代码:300163)5,202,380股股票(该笔5,202,380 股股票为卢先锋与林宜生案号(2022)内01民初21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质押物)。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宁波中院将于2024年12月2 日10时至2024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 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持有的5,202,38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0%)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 一、拍卖进展 经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卢先锋持有的5,202,380股公司股 票拍卖结果如下: 1 股东名 拍卖股份 成交金额 占其所 占公司 竞买人 竞买 称 数量(股) (人民币 持股份 总股本 号 元) 比例 比例 卢先锋 5,202,380 11,957,378.8 9.23% 1.10% 广州麟德企业 S1034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 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浙江省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如前述拍卖股份最终全部过户完成,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司法拍卖前 后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前持有股数 本次拍卖后持有股数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卢先锋 56,381,234 11.89% 51,178,854 10.80% 徐佩飞 9,689,300 2.04% 9,689,300 2.04% 卢成坤 1,100,000 0.23% 1,100,000 0.23% 合计 67,170,534 14.17% 61,968,154 13.07% 注:上表中若出现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之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卢先锋最近一年存在大额债务逾期的情况,包含三项质押融资违约和一 项个人借款逾期。质押融资违约情况一是质押给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即原九州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终质权方为华安泰润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股票 因质押融资期间的违约行为被强制平仓,强制平仓前共计3738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7.88%),截至公告披露日,已经强制平仓31,201,1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8%),仍有6,178,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尚未被平仓,还在质押状 态(已被傅善波申请法院冻结);二是林宜生为原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 (执行案号:(2023)内01执903号)在司法强制执行过程中已司法拍卖卢先锋 所持17,341,823股股票并完成过户,徐佩飞所持公司股份将被重新拍卖;三是傅 善波质押融资诉讼案件(案号:(2024)浙02民初47号),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 阶段(执行案号:(2024)浙02执396号),卢先锋应偿还傅善波134,652,616.67 元及利息等。一项个人借款逾期情况是卢先锋向傅善波借款本金108,035,000元人 民币,因逾期未还导致被诉的案件(案号:(2024)浙02民初113号),目前该 2 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案号:(2024)浙02执559号),法院已先后作出拍卖 被执行人卢先锋持有的公司5,202,380股股票与45,000,000股股票(共计50,202,38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0.59%)的执行裁定,该笔5,202,380股股票如本公告前述 已于2024年12月3日拍卖成交,该笔45,000,000股股票的司法拍卖程序已被撤回暂 缓拍卖。以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 29日、2022年5月9日、2022年8月18日、2022年8月25日、2022年11月29日、2022 年12月2日、2022年12月7日、2023年1月3日、2023年7月19日、2023年12月11日、 2024年4月3日、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18日、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21 日、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9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0日、2024年6 月3日、2024年6月12日、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7日、2024 年9月3日、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上的相关公告。 质权人为华安泰润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林宜生的两笔质押融资可能 与第三人贺沁铭与卢先锋的股权转让纠纷有关,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发 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控股权转让协议暨涉诉的公告》、2024 年4月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49 号回复的公告》。 2、卢先锋及关联公司还存在两起涉仲裁情况。卢先锋及其关联公司为宁波 市展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顺建工”)的合同负债提供连带保证担 保,因展顺建工合同违约,被债权人仲裁至宁波仲裁委员会,后债权人根据已发 生法律效力的(2024)甬仲字第106号、(2024)甬仲字第107号仲裁调解书向宁 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立案执行,并根据 申请轮候冻结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徐佩飞合计持有 的公司40,550,30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3月19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0日、2024年6月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相关公告。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完成并股权变更过户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比例将由14.17%下降至13.07%,本次拍卖成交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0日10时至2024年12 3 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 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卢先锋的一致行动人徐佩飞所持公司9,689,300股股票进行 公开拍卖,若拍卖成交,卢先锋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预计将减少2.04%, 降至11.03%。此外傅善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案号:(2024)浙02执559号 之三)已裁定对卢先锋所持公司45,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9.49%)进行司 法拍卖,虽然债权人傅善波与卢先锋双方协商后申请了暂缓拍卖,但若重新启动 拍卖且拍卖成功,卢先锋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将进一步下降至1.54%,卢 先锋将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 4、本次股份拍卖尚涉及余款缴纳、法院出具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5、目前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密 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