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4-05-18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
量比例超过80%,本次股份质押的质权人为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敬请投资者关注。
2024年5月17日,公司接到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分别将持
有的17,000,000股、59,952,96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为
是否
股股东或 占其所 占公司 限售股 质押
本次质押数 为补 质押起 质押用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如是, 到期 质权人
量(股) 充质 始日 途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注明限 日
押
致行动人 售类型)
2024 年 满足上
杭州东方行
新疆尚龙 是 17,000,000 32.20% 3.61% 否 否 5 月 16 - 市公司
知股权投资
日 生产经
基金合伙企
2024 年 营、偿
业(有限合
王贵美 是 59,952,960 100% 12.73% 否 否 5 月 16 - 还债务
伙)
日 等
合计 76,952,960 68.25% 16.35%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表格中各分项之和可能与合计项之间存在尾差。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质 本次质押后质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股) 例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所持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1
(股) (股) 股份 比例 已质押
未质押
比例 股份限 占 未
占已质 股份限
售和冻 质 押
押股份 售和冻
结、标 股 份
比例 结数量
记数量 比例
(股)
(股)
新疆尚龙 52,800,000 11.21% 35,800,000 52,800,000 100% 11.21% 0 0.00% 0 0.00%
王贵美 59,952,960 12.73% 0 59,952,960 100% 12.73% 0 0.00% 0 0.00%
杭州东方
行知股权
投资基金
0 0.0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合计 112,752,960 23.95% 35,800,000 112,752,960 100% 23.95% 0 0.00% 0 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表格中各分项之和可能与合计项之间存在尾差。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相关说明
1、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新疆尚龙基本信息
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迎宾路总部服务中心3楼301
室
法定代表人:戚大武
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00751752318P
主营业务: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
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新疆尚龙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其主要资产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2
资产总额 4,272.43 4,273.66
负债总额 5,500.00 5,500.00
2023 年 1-12 月 2022年1-12月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24 -1.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6 0.22
(2)王贵美基本信息
王贵美,女,中国国籍,住所位于山东省龙口市,目前已退休;其主要资产
为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合计持有112,752,960股公司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按截至今日收盘价计算市值约为14.86亿元。
(3)一致行动人东方行知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43,14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3MAD8MKD3XY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科城街180号1幢2层213-21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龙晟行知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委派代表曹宇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东方行知”)控制公司112,752,960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5%,东方行知为公司控股股东。
2、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本次质押借款,一部分用于偿还前期收取的邳州
疌盛经开并购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转让价款、一部分用于支付
购买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的对价。
3、预计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5,8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
3
例的31.7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6%。
4、本次高比例股份质押是为确保出质人在与东方行知签署的《借款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相关义务的履行。
5、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新疆尚龙
及王贵美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6、目前新疆尚龙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
约记录,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暂不存在偿债风险。
7、除公司拟与新疆尚龙指定的主体上海虞长翊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
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外,新疆尚龙及其一致行
动人与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也不存在资金往来、担保等重
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疆尚龙持有的35,800,000股公司股份被质押给
邳州疌盛经开并购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将质
押给东方行知。
2、公司将持续关注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的股份质押情况,并督促其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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