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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远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4  

证券代码:300210          证券简称:森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4 年 5 月 9 日,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国际会议厅(辽宁省鞍
山市鞍千路 281 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澎岳先生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9 人,代表公
司股份 110,333,5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858%。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6,440,1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81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0 人,代表公司股份 3,893,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041%。

    (4)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12 人,代表公司股份
27,354,5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9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钊先生、李刚先生、王彦棡、郭澎岳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 选举王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465,92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1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86,92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838%。

    注:表决比例超过100%的,为累积投票制所致。

    王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237,32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1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58,31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2.3367%。

    李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王彦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814,42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7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835,41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0.7907%。

    王彦棡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郭澎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416,71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3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437,70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9.3368%。

    郭澎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魏忠堂先生、陈岗先生、谢磊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 选举魏忠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128,41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9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149,14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43%。

    魏忠堂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陈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495,91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4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16,91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9.6264%。

    陈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谢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420,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3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441,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9.3511%。

    谢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磊先生、韩璐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张松先生共同组成第七届
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选举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484,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32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505,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2400%。

    王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韩璐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387,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3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408,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9.2283%。

    韩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910, 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3%;
反对84,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弃权339,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31,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22%;反对84,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4%;
弃权339,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邹铭君、蔡泳琦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