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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依米康: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3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4-028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4、本公告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通知: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2024 年 5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增加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3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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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菀女士。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6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106,268,21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4.125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89,189,69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47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
 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份 17,078,5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72%;
 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1 人,代表股份 10,179,11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3109%。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进行
 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6,264,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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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175,1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00%。
    独立董事姜玉梅、赵洪功分别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6,264,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同意 10,175,1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7%;反
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6,264,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同意 10,175,1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7%;反
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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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6,264,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同意 10,175,1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7%;反
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6,248,4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4%;
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3%;弃权 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159,3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055%;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6%;
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股东张菀女士、孙晶晶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思勰投资安欣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
计 95,404,5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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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为需通过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843,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77%;
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2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159,3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055%;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4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股东张菀女士、孙晶晶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思勰投资安欣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黄建军先生;谢雨汐女士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96,089,092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0,159,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55%;
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4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159,3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055%;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4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
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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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6,264,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175,1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为需通过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6,264,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3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同意 10,175,1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7%;反
对 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3%;弃权 3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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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4-028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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