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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巴安水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世祥)2024-04-30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世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3年度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3次,均认真审阅会议材
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意见请详见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部分的表格内容。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调查研究和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性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
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对如下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第五届董事会    议案》
  1        2023年3月15日                                                                同意
                            第五次会议      2、《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第五届董事会    案》
  2       2023年4月3日                                                               同意
                         第六次会议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
                                         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第五届董事会
  3       2023年4月3日                   案》                                        同意
                         第七次会议
                                         2、《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管提名情况进行了考核,认为都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人员能胜任各自的工作岗位,并且能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很好
的判断与决策。
      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
督促,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咨询公司的经营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3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
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
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3年公司各项报告和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它事项

      1.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世祥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