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19
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30开始;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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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18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1819号中威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6.00 √
的议案》
7.00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累积投票提案
10.00 《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0.01 补选杨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0.02 补选陈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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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7关联股东北京海厚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上述议案10需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
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4 月 8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 1819 号中威大厦 20 楼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10051(如通过信
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其他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琳 胡慧
联系电话:0571-88373153
传真号码:0571-8839493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箱:huhui@joywar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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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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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70
2、投票简称:中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
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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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
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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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表人姓名
股权登记日收市
股东账户名称及卡号 时持股数量/表
决权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7:00 之前送达、邮寄
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571-88394930)到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 1819 号中威大厦 20 楼公司证
券投资部,邮政编码:31005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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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
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6.00 √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10.00 应选人数 2 人 选举票数
议案》
补选杨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10.01 √
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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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选陈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10.02 √
表监事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附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
权。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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