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瓷材料: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19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
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 2023 年度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
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1、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2、2023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证券与
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3、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
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
期限的议案》。
5、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公
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专项贷款的议案》《关于追加关联方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7、2023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控股子公司深圳爱尔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重组并签署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公司分别与珠海德祐沁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
青云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铭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股权重组的具
体工作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8、2023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会 2023 年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
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职务
列席次数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召开次数
温长云 监事会主席 8 8 3 3
潘成祥 监事 8 8 3 3
张翠花 职工监事 8 8 3 3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
行股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运作情
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
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公司财务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
行状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
执行,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及关联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与关联公司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未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
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年度所涉及的其他关联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
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2023 年度具体担保授
信情况如下:
与上市公司的关 担保授信金额
序号 公司名称 担保期限
系 (万元)
1 宜兴王子制陶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62.66 1年
合计: —— 562.66 ——
备注:以上担保均在经公司审议通过的授权金额范围和授权期限内发生。
2、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
意见:2023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
效开展,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
制组织结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 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查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完整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按照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和披露流程,未发生因信息披
露而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或要求整改的情形。另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也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
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年,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
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
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
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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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