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126,213,152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4.41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56,600,000.3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768,773.3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0,831,226.98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421,051,985 股增加至 547,265,137 股。 2、股份发行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10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 公司注销已回购的 3,253,650 股股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47,265,137 股减少至 544,011,487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544,011,48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为 127,068,1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6%。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416,943,335 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6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 计 1 名股东,合计 1 个证券账户。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 部股票,该等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上述 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9 月 6 日(周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26,213,1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200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 (股)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 1 126,213,152 126,213,152 控股股东 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126,213,152 126,213,152 - 注: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无质押、冻结情况。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自觉遵守《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监督其在出售股 份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 股份性质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7,068,152 23.36% -126,213,152 855,000 0.1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16,943,335 76.64% +126,213,152 543,156,487 99.84% 三、股份总数 544,011,487 100.00% - 544,011,487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 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 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做 出的承诺。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嘉煦 王 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