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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2024-11-29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8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
 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
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情况
     董事会同意选举尧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战略委员会成员:尧子(召集人)、黄岩谊、张志谦;
     审计委员会成员:杨格(召集人)、郑允新、安娜;
    提名委员会成员:张志谦(召集人)、郑允新、杨格;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安娜(召集人)、李相国、杨格。
    三、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情况
    监事会同意选举职工代表监事林冠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丁耀良先生、张丽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丽
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欧阳旭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副总裁丁耀良先生代行总裁职责,负责公司日
常经营的具体事务,直至董事会聘任新任总裁之日止。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张丽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4923554
    电子邮箱:leadman@leadmanbio.com。
    传    真:010-67856540-8881。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
    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聘任朱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4923554
    传真:010-67856540-8881
    邮箱:ping.zhu@leadmanbio.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
    证券事务代表朱萍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六、聘任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聘任陈博先生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王凯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杨政和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王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上述
人员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不存在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3、本次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附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尧子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和硕
士毕业于中山大学财务与投资管理专业。历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资金主管、云南融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鑫城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彩云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财务总监、北控城投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投融资发展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州凯得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高凯
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乐金显示光电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等职务。

    尧子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
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郑允新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中信证券华南股
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
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
广州粤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黄埔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郑允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
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相国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
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历任韩国未来资产证券株式
会社北京代表处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华
兴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部执行董事、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监、医智
诺集团公司副总裁,现任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相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
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其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
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岩谊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
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学专业,2002年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无机化学专
业;先后在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应用物理系、斯坦福大学生物工程系从事
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年回到北京大学任教。现任北京大学化学学院教
授,北京大学生物医学前沿创新中心研究员,北大-清华生命科学联合中
心研究员;兼任深圳湾实验室资深研究员、科研部部长。长年从事核酸
分析、测序技术、单细胞分析和微流控器件等多个领域的研究;曾担任
国家科技部863计划“新一代测序仪及配套试剂”重大专项首席专家;是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
二等奖、教育部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等;2014年入选英国皇家化学会
会士。2021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黄岩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
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志谦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
6 月毕业于原北京医科大学医学遗传学专业,获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自 1992 年 7 月在北京医科大学临床肿瘤学院(现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肿瘤医院)暨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任职,历
任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副教授、教授、科室
副主任、主任。期间曾赴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美国宾夕法尼亚大
学、梅奥诊所进行访问或博士后研究。1994 年 6 月获北京医科大学肿瘤
学博士学位(在职)。2016 年 6 月-2021 年 5 月兼任重庆医科大学检验医
学院教授。2024 年 4 月起任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学术副院长。2021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志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
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安娜女士,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律师。2001 年 1 月至 2021 年 4 月就职于广东南国德赛律师
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2021 年 5 月
至今就职于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执行
委员会委员。2021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安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
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格先生,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毕业于兰州交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管理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
师。2010 年 2 月至 2013 年 2 月于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副所长;
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11 月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
所任职副所长;2014 年 12 月至 2023 年 8 月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广东分所任职所长;2023 年 9 月至今创办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任职所长。现担任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1369)独立董事,南粵控股有限公司(港股上市公司 01058.HK)独
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众华嘉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法定代
表人,广州中鑫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杨格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
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林冠宇先生,1987 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硕士,中级会计师。2013 年 3 月至 2018 年 6 月期间,就职于广垦橡胶
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主办会计、下属新加坡公司财务经理、下属泰国泰
华树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就职
于广东海大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总部资金经理,负责海外及香港公司资金
管理业务。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8 月期间,就职于广州高新区科技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广州创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诺诚健华医药
科技有限公司派驻财务总监。2021 年 8 月加入公司,曾担任广州利德曼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广州利德曼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自 2021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林冠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
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欧阳钰清女士,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中级会计师。2008 年 6 月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职于松下万宝(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担任
税务会计;2010 年 8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职于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担任财务部助理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职
于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主管,现任财务资金
部副总监;2019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欧阳钰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
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副总监。欧阳钰清女士与公司其他
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吴亚宁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职于北京国创富盛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负责人力资源工作;2017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利德曼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绩效薪酬经理,现任人力行政总监;2019 年 3 月起,
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吴亚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
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丁耀良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
毕业于上海大学,获学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00年2月,就职于上海市
临床检验中心,参与上海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2000年3月至2015
年12月,就职于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历任技术部经理、市
场部经理、仪器部总监、技术部总监。2016年1月至9月,担任本公司技
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1月,担任本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
任本公司副总裁。
    丁耀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张丽华女士,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曾任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经理、投资
者关系经理、总监以及集团子公司副总经理,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总监;2015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职务;2016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 年 3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张丽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欧阳旭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历任东莞利士包装有限公
司财务主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欧阳旭先生于 2019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财务部副总经理;2021 年 4 月起,担任本公司财
务负责人。
    欧阳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朱萍女士,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拥有法
律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曾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事务员,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高级经理,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投资经理,中诚天下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朱萍女士于 2019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
历任证券事务经理;2020 年 12 月起,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朱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陈博先生,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
山大学,获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
师资格证书。曾任普联技术有限公司审计专员,广州健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审计员,广东正中国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广
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资深经理及参股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11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人
力资源及行政部副总经理、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
2021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审计总监。
    陈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