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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英装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4-10-25  

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公告编号:2024-033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1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

     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
       9:15至2024年1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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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
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产业区东区飞云路3号三楼3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及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2
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它
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9:00-11:30和14:00-17:00。

    2. 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向
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电话确认)。

    3. 登记地点: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4. 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并与上述登
记文件一并送交到公司(传真或信函请于2024年11月7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
司证券事务部)。

    5.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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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沈阳市浑南产业区东区飞云路3号

   邮政编码:110168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4)23810393

   传真:(024)23825186

   联系人:魏巍

    7. 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的人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通知公告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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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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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
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钩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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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93

    2、投票简称:“蓝英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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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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