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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长方: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3-27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
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9.4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2年
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8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
本规则第9.4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
展公告,说明相关情形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为消除相关情形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及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大华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主要涉及的内容有:公司对子公司长方集
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管控存在重大缺陷;康铭盛存
货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康铭盛销售与收款存在重大缺陷;康铭盛信息系统管理存在重
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由大华事务所出具的《深圳市长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2]000294号)。
    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有:对康铭盛监
督管控不到位,经公司自查发现康铭盛前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在2022年12
月31日尚未完成前期财务报表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审议及整改规范工作。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由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
光华审专字(2023)第225004号)。

    二、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
    1、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2021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的更正工作,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7)及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3)。
    2、2023年4月27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兴财光华”)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
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
225006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原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存在不一致。
    3、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总部全体职员会议,在董事会的要求和指导下,
公司管理层对现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公司治理及内控进行了培训,
并强调要求日常运营中要以“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强化全体员工风险意识和合规意
识,确保公司规范运营。
    4、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22 个 相 关 治 理 制 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
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
任了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在新一届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将持续完善内控制
度,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和审计监督,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的内控检查,切实保证内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已由中兴财光华开展审计工作。

    三、风险提示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康铭盛涉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
 行监督检查职权,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康铭盛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对
 康铭盛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在调查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立
 案调查的进展情况,督促康铭盛及其现任管理团队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工作,尽
 一切可能为调查工作提供工作便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 信息披 露媒体 为《证 券时报 》《中 国证券 报》和 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