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信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4-08-21
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1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公告形
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项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 (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0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0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建根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 268,958,778 股,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4 人,
代表股份 148,699,3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8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12 人,代表股份 148,208,0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044%。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49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1,078,4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87,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 人,代表股
份 49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7%。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556,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1%;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弃权 10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5,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772%;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56%;弃权 103,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廖祥正、蒋铭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其结论意见为: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