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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山: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4-01-31  

证券代码:300313         证券简称:*ST天山          公告编号:2024-004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发布《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 条的相关规定情形,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六)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4 条,上市公司

因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

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3 年 12 月修订)》要求,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

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26 日发布《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3,184.82 万元,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7,207.77 万元,即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27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天山”变更为“*ST

天山”,股票代码仍为“300313”,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规定:“上市公

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

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

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

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

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

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

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前述

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3),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负值(亏损:2200 万元至 30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11,000 万元–14,000

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

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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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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