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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山: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2024-12-31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
材料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书面通知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由独立董事张
佑民先生主持,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向关
联方借款并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湖州中植融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州中植”)签订《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能够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保证公
司正常运转,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湖州中植同意将已经借出的款项将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到期的借款 7,649 万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展期期间利率与 2020 年《借款合同》约定一致,借款利息于借款到期日一次支
付;《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未约定的条款以《借款合同》为准。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关
于公司继续向关联方借款并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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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高超、吴新忠、张佑民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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