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11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3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0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1,84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在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红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
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
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60000元;持股1个月以
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0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06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0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0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11 陈再宏
2 02*****561 陈再宏
3 01*****149 陈云勤
4 01*****946 陈再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06月11日至登记日:2024
年06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科技园区科苑路2号
咨询联系人:陈志昂
咨询电话:0574-65982386
传真电话:0574-65950888
七、备查文件
1、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