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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08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4-008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6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
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五天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林森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
    1、股份回购的目的
    受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近期公司股票在短期内出现较大跌幅,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投
资者权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后,公
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
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应
当符合“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或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2.66 元/股;2024 年 2 月 6 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为 13.05 元/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
达到百分之二十;公司最近一年(2023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2 月 6 日)股票
最高收盘价格为 35 元/股,截止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13.05
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符合
上述条款所规定的回购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安排及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
购。
    (2)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
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
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
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5,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0.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为 25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96%;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
民币 3,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0.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为 15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58%。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
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公司董事
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
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发生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
以上的情形,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
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
具体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
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
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
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
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