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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6-11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4-059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
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1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 14:00 在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 68 号公司
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林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81,986,56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31.8127%,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并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公司股份
60,647,9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23.53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21,338,59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8.2799%。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
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982,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668,49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982,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668,49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982,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668,49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982,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668,49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982,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668,49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982,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668,49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981,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667,49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2%;反对 1,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林森先生、仇国阳先生、朱志坚先生、邹奇仕
女士、杨政先生、蒋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8.01 选举陈林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 60,710,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493%。陈林森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 司 5%以 上股 份的 股东以外 的其 他股东 )的表决 结果 : 获得 选举票数为
10,668,4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
    8.02 选举仇国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 60,710,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493%。仇国阳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 司 5%以 上股 份的 股东以外 的其 他股东 )的表决 结果 : 获得 选举票数为
10,668,4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
    8.03 选举朱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 60,710,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493%。朱志坚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 司 5%以 上股 份的 股东以外 的其 他股东 )的表决 结果 : 获得 选举票数为
10,668,4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
    8.04 选举邹奇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 60,710,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493%。邹奇仕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 司 5%以 上股 份的 股东以外 的其 他股东 )的表决 结果 : 获得 选举票数为
10,668,4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
       8.05 选举杨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 60,710,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493%。杨政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 司 5%以 上股 份的 股东以外 的其 他股东 )的表决 结果 : 获得 选举票数为
10,668,4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
       8.06 选举蒋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 60,710,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493%。蒋林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 司 5%以 上股 份的 股东以外 的其 他股东 )的表决 结果 : 获得 选举票数为
10,668,4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殷爱荪先生、任佳先生、凌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9.01 选举殷爱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 60,710,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493%。殷爱荪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 司 5%以 上股 份的 股东以外 的其 他股东 )的表决 结果 : 获得 选举票数为
10,668,4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
       9.02 选举任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 60,710,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493%。任佳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 司 5%以 上股 份的 股东以外 的其 他股东 )的表决 结果 :获得 选举票数为
10,668,4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
       9.03 选举凌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 60,710,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493%。凌华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 司 5%以 上股 份的 股东以外 的其 他股东 )的表决 结果 :获得 选举票数为
10,668,4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倪均强先生、仇国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
事,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王建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01 选举倪均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 60,710,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493%。倪均强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 司 5%以 上股 份的 股东以外 的其 他股东 )的表决 结果 : 获得 选举票数为
10,668,4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
       10.02 选举蒋敬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 60,710,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493%。蒋敬东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 司 5%以 上股 份的 股东以外 的其 他股东 )的表决 结果 : 获得 选举票数为
10,668,4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了张隽律师、龚立雯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
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