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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克奥迪: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肖伟)2024-04-16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肖伟作为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肖伟,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1991 年至 2001 年在厦门国贸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1999 年至 2000 年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挂职担任副主任。2001 年至今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现兼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福建省国际经济

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市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

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省企业法律工作协会副会长、福建英合

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麦克奥迪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麦克奥迪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麦克奥迪

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

麦克奥迪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

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

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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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

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3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的董事会次数                                                    未亲出席会议

      11                 11             0               0             否

 本年度应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的股东大会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出席会议
      数

       5                 5              0               0             否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

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 年 04 月 0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独立董

事意见:

   (1)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3 年 06 月 0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独立

董事意见:

   (1)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2
票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0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独立

董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 0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独立董事

意见: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5、2023 年 0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独立董事

意见: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认可意见。

    6、2023 年 0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独立董事

意见: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7、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独立董事

意见: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3)关于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有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本人

作为新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

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召集并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

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就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

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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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到公司现场进行访谈、考察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

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

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就相关事项进行及时的沟通,

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和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制度,

特别是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制度,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三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

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

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

    3、本人积极参加了董事会的相关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

全内部控制。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及监管部门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

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诚信、忠实、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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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麦克奥迪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麦克奥迪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麦克奥迪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4 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

行,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肖 伟

                                                  2024 年 0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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