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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方数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2024-05-1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立方数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海桑                   联系电话:021-3856572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圣莹                   联系电话:021-385657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见本条“5.现场检查情况”之“(3)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况”相关内容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0(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详
                                           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关
                                           于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01)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不适用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收到安徽
                                        证监局《关于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汪逸收到
                                        安徽证监局《关于对汪逸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董事会
                                        秘书兼财务总监项良宝收到安徽证
                                        监局《关于对项良宝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保荐机构在现场
                                        检查中重点关注了相关违规事项并
                                        督促公司执行整改。根据相关决定
                                        书,立方数科以前年度存在财务会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计核算不规范、关联交易审批和披
                                        露程序瑕疵、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
                                        不规范等问题。保荐机构督促公司
                                        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
                                        学习保荐机构历次培训材料和市场
                                        监管案例,对违规事项进行整改,
                                        及时出具整改文件,提高规范意
                                        识。具体内容及其他现场检查关注
                                        的事项详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持续
                                        督导之 2023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中“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
                                        明”



                                  2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截至 2023 年 12 月末,公司应收
                                        账款余额 16,543.29 万元,占 2023
                                        年 12 月末净资产 43.71%,预付账款
                                        8,054.90 万元,占 2023 年 12 月末
                                        净资产 21.28%。公司与零八一电子
                                        集团四川力源电子有限公司存在纠
                                        纷,涉及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52,523,240.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末,相关应收账款账龄在 1 年以
                                        内。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及投资者
                                        关注涉诉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
                                        司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金额较高,保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荐机构提示公司完善客户及供应商
                                        管理、合同信用期、收付款等条款审
                                        批的相关内控制度及流程,加强应收
                                        账款及预付账款管理工作,保障公司
                                        合同执行不会发生重大风险,避免公
                                        司发生大额坏账损失,并提示公司及
                                        时按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
                                        的《2023 年年度报告》,樊立、樊志
                                        合计持有公司 137,824,715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21.48%),其中樊
                                        志持有公司 70,264,265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 10.95%),均处于质押

                                  3
    状态,樊志持有公司 67,560,450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0.53%),其中
    67,577,299 股处于质押状态;
    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关
    注前述股权质押导致的公司股权结
    构潜在变动风险。
    3)根据公司 2023 年 12 月 23 日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
    和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50),控股股东合肥岭岑科技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
    肥岭岑”)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岭楠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宁波岭楠”)合计持有公司
    149,034,4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3.22% ) 。 合 肥 岭 岑 持 有 的 公 司
    32,000,000 股股份(占合肥岭岑所
    持股份比例为 21.50%)处于质押及
    司法再冻结状态;合肥岭岑持有的公
    司 116,834,450 股股份(占合肥岭岑
    所持股份比例为 78.50 %)处于司法
    冻结状态。合肥岭岑持有的公司股份
    累计被司法冻结和再冻结数量为
    148,834,450 股,占其及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99.87%。
    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关
    注前述股权质押、司法冻结及再冻结
    情况导致的公司实控人控制权变更
    风险,提示实控人切实履行在非公开
    发行时做出的发行完成后 36 个月内
    保持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4)根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2,651.13 万元,营业收入金额为
    19,109.86 万元。根据公司《2024 年
    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4 年 1 季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38.08 万元。
    请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关注公司经营
    业绩变化对公司业务开展的影响。


4
                                         1)需要持续关注公司涉诉情况,持
                                         续关注公司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管
                                         理及回收风险;
                                         2)需要持续关注公司大股东股权质
                                         押及冻结问题导致的股权结构潜在
                                         变动风险;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3)需要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股权
                                         质押、司法冻结及再冻结问题导致的
                                         公司实控人保持控制权稳定的风险;
                                         4)需要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业绩变动
                                         情况,关注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业
                                         务进展对公司业务开展的影响。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5 日

                                         2023 年度股权类投行业务监管动态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及工作提示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汪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认真学
                        逸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自     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2020 年至 2022 年利用他人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账户向公司提供借款,公司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信息披露
                        未对该关联交易履行审议       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
                        程序和披露义务。             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强化落实信息披露工作的
                                                     沟通汇报机制,完善合同

                                    5
                                                审批流程,全面梳理采购
                                                业务流程,防止类似情形
                                                再次发生。

                       公司对 2022 年年报等内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组织内
                       幕信息事项的知情人登记   幕信息登记和报送的相关
                       范围不完整,仅包括公司   人员开展对相关法律法规
                       内部人员,未包含证券服   的专项学习,严格按照有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务机构人员。同时内幕信   关规定对所有内幕信息知
执行                   息知情人未对登记事项进   情人进行登记,及时按规
                       行确认,董事长和董秘未   定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   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
                       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录,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
                       面确认意见。             登记制度的执行力。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及
变动                   控制人未发生变动,但公   投资者关注前述股权质
                       司控股股东合肥岭岑公司   押、司法冻结及再冻结情
                       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岭楠   况导致的公司实控人控制
                       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质     权变更风险,提示实控人
                       押、司法冻结、司法再冻   切实履行在非公开发行时
                       结的情况。合肥岭岑持有   做出的发行完成后 36 个
                       的公司 32,000,000 股股   月内保持对上市公司控制
                       份(占合肥岭岑所持股份   权的承诺。
                       比例为 21.50%)处于质
                       押及司法再冻结状态;合
                       肥岭岑持有的公司
                       116,834,450 股股份(占
                       合肥岭岑所持股份比例为
                       78.50 %)处于司法冻结
                       状态。合肥岭岑持有的公
                       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和
                       再冻结数量为
                       148,834,450 股,占其及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99.87%。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见本条“1.信息披露”相   见本条“1.信息披露”相
                       关内容                   关内容

                                 6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 关注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产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1 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品业务进展对公司业务开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展的影响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净利润均为负,盈利能力
的重大变化情况)
                        较弱。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宁波岭楠、合肥岭岑关于避免同业
                                              是                   不适用
 竞争的承诺
 3、宁波岭楠、合肥岭岑关于规范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的承诺
 4、宁波岭楠、合肥岭岑关于独立性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做的关于填补被摊             是                   不适用
 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古钰瑭承诺发行完成后36个月内保
 持对合肥岭岑、宁波岭楠及立方数科             是                   不适用
 的控制权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7
                                 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对立
                                 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的决定》,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汪
                                 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
                                 管局《关于对汪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项良宝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徽监管局《关于对项良宝采取出具警示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函措施的决定》。根据相关决定书,立
                                 方数科以前年度存在财务会计核算不规
                                 范、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程序瑕疵、内
                                 部信息知情人登记不规范等问题。公司
                                 已针对相关事项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向
                                 安徽证监局报送了整改报告,相关整改
                                 正在逐步落实及持续规范中。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宁波岭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定》。
                                      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
                                      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杜绝上述问
                                      题的再次发生。

(本页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海桑                   李圣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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