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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方数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2024-12-14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4-056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付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以无偿方式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付林符合《证券法》
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
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付林未持有公司股份。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以下简称“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付林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拟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委托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征集人付林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付林先生,199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曾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安徽博世科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付林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
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
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议案三:《关于拟向董事长郭林生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六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拟向董事长郭林生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期间(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3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 年12 月25 日。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征集对象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表决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
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东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
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
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
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与经二路交口

    邮政编码:237009

    联系电话:0564-3336150

    公司传真:010-6378932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
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
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①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②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③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
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付林

                                                      2024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付林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
        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
        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
        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序号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意   对   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
1.00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
2.00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拟向董事长郭林生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
3.00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       √
4.00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一般表决说明: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在议案后的所选项对应的括号
         内划表决票中,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
         项,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止。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