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及其一致行动人鄢建兵、特定股 东黄熠、特定股东周云杉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及其一致行动人鄢建兵、特定股东黄熠、特 定股东周云杉(以下简称“唐球等股东”)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生电子”)的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及其一致行动人鄢建兵、特定股东 黄熠、特定股东周云杉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与恒生电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分别拟将自身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转让给恒生电子,合计转让 37,56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8%,转让价格为 4.80 元/股(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的 98.77%),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80,288,00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 股份协议转让已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合计过户数量 37,5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8%,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唐球、鄢建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及其一致行动人鄢建兵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07,467,1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084%;恒生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上 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 2、5、8、11 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7,427,988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 12.9718%,位列公司目前第二大股东。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数情况如下: 转让股数占总 转让价格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数(股) 交易金额(元) 股本比例(%) (元/股) 1 唐球 23,660,000 3.1502% 4.80 113,568,000 2 鄢建红 7,150,000 0.9520% 4.80 34,320,000 3 鄢建兵 恒生电子 2,000,000 0.2663% 4.80 9,600,000 4 黄熠 1,750,000 0.2330% 4.80 8,400,000 5 周云杉 3,000,000 0.3994% 4.80 14,400,000 合计 37,560,000 5.0008% 4.80 180,288,000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后,转让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称 持股数量(股) 股本比例 (股) 本比例 持有股份 102,290,131 13.6192% 78,630,131 10.4690% 唐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572,533 3.4048% 1,912,533 0.25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76,717,598 10.2144% 76,717,598 10.2144% 持有股份 28,617,288 3.8102% 21,467,288 2.8582% 鄢建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154,322 0.9525% 4,322 0.0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462,966 2.8576% 21,462,966 2.8576% 鄢建兵 持有股份 9,369,750 1.2475% 7,369,750 0.98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42,438 0.3119% 342,438 0.04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27,312 0.9356% 7,027,312 0.9356% 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140,277,169 18.6769% 107,467,169 14.3084% 有股份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069,293 4.6692% 2,259,293 0.30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207,876 14.0076% 105,207,876 14.0076% 持有股份 4,742,150 0.6314% 2,992,150 0.3984% 黄熠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42,150 0.6314% 2,992,150 0.39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持有股份 16,072,250 2.1399% 13,072,250 1.7405% 周云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72,250 2.1399% 13,072,250 1.74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后,受让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恒生电子 35,520,800 4.7293% 73,080,800 9.7302%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通怡芙蓉 8 号私募证 7,284,215 0.9698% 7,284,215 0.9698% 券投资基金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通怡芙蓉 5 号私募证 7,183,600 0.9564% 7,183,600 0.9564% 券投资基金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通怡芙蓉 11 号私募 6,636,800 0.8836% 6,636,800 0.8836%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通怡芙蓉 2 号私募证 3,242,573 0.4317% 3,242,573 0.4317% 券投资基金 合计 59,867,988 7.9710% 97,427,988 12.9718% 注:1、公司股本总数 751,075,080 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0 股。 2、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通怡芙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芙 蓉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芙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芙蓉 11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是恒生电子的一致行动人。 3、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也不存在相关 主体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 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是基于恒生电子对公司投资价值和管理团队的认可, 以长期投资为目的,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 恒生电子承诺本次权益变动过户登记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 让所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恒生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 减持赢时胜股份的计划,亦无增持赢时胜股份的计划,不谋求控制权,提名上市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超过 2 人。 因此,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股 份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唐球、鄢建红,通过董事会 超过半数的绝对数量来行使控制权。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份变动、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