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诚信: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03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要求,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姚刚、辛阳的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姚刚、辛阳的任职简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