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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拓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3  

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思远(Wu Siyuan)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8号劲拓高新技术
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15楼第一会议室。



                                    1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84,416,25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9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
表股份84,358,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6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2名,代表股份5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表4人,代表股份3,605,235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表2人,代表
股份3,547,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2名,代表股份5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3、除董事彭俊彪、监事王爱武因事请假未现场出席之外,其余全部董事、
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现场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4,358,7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9%;反对
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1%;反对 5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9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4,358,7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9%;反对
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1%;反对 5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9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4,358,7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9%;反对
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1%;反对 5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9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4,358,7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9%;反对
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1%;反对 5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9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4,358,7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9%;反对
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1%;反对 5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9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4,358,7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9%;反对
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6%;弃权 2,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1%;反对 5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367%;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2%。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薪酬、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4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3,276,753 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0%;
反对 57,5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本议
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1%;反对 5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本
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本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本议案关联股东朱玺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津贴、2024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4,358,7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9%;反对
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1%;反对 5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9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4,358,7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9%;反对
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1%;反对 5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5
份总数的 1.59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贾正新律师、张任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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