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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色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03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章之旺先生、杨秀云女士、周春松先生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章之旺先生、杨秀云女士、周春松先生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