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0-23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
053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希格玛”或“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
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
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5、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
定。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10月 21日 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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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历史沿革和成立日期:希格玛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
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
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登记设立。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1人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47,663.24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9,834.14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808.66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
林、牧、渔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希格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
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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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希格玛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
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朝阳先生,现任希格玛合伙人、部门副经理,2010年12月取得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3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9年开始在希格玛执业,历
任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合伙人,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左冬声先生,2020年3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3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9年开始在希格玛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波女士,现任希格玛高级合伙人、总经理助理,1998
年9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2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4年开始在希格
玛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希格玛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
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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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费用情况: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43.3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费用为 29.60 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3.70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费用为 42.0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1.3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及内控鉴证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
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
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
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希格玛为
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
其他规定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
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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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符合
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
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
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
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
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
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及其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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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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