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3-13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
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2022 年业务收入 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34.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金亚科技、周旭辉、
投资者 2014 年报 多万,在诉 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
立信
讼过程中 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
2015 年重组、
保千里、东北证券、 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
投资者 2015 年报、2016 80 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
年报
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卫明,200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199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 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0 年、2021 年、
2022 年、2023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0 家,具备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杭烽,202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取得中
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 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2 年、2023 年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俊玉,200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 年取得
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 年至今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4 家,具
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拟支付立信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93 万元(不含税),较上
年增长 3.33%,主要原因是部分子公司审计工作量增加。
对于立信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将依据其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
复杂程度等因素,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审计工
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通过对审计
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董事
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自被聘为公司的外部审计
机构以来,一直坚持公允、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审计业
务约定书》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收费水平合理,审计质量可靠。同意继续聘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经与会独立董事讨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法定的财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的执
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
事先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告知我们,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