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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昇辉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5-11  

 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昇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
月10日召开,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
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环镇路17号昇辉控股有限公司。
    9.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4.00                                                           √
            案》
   5.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
   9.00
            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互          √
  10.00
            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            √
  11.00
            宜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1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2.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
  14.00
           代表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15.00                                                   应选 3 人
           事的议案》
    15.01 独立董事王猛                                        √
    15.02 独立董事冯平法                                      √
    15.03 独立董事张琦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16.00                                                   应选 6 人
          董事的议案》
    16.01 非独立董事李昭强                                    √
    16.02 非独立董事纪法清                                    √
    16.03 非独立董事柳云鹏                                    √
    16.04 非独立董事崔静                                      √
    16.05 非独立董事刘善仕                                    √
    16.06 非独立董事谭海波                                    √
    (1)议案11、12、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议案15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
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审议议案15、16事项时实行累积投票办法。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
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4)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
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
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三),以便确认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二)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6: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环镇路17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海波、张晓艳、朱小娟
    电话:0757-23600858
    电子邮箱:IR@gdsunfly.com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环镇路17号
    邮编:5280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423”,投票简称 “昇辉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举例:议案 6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
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
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5.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互为      √
  10.00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
  11.00
            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1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2.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14.00
            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选举票数(票)
  15.00                                                      应选 3 人
            议案》
    15.01   独立董事王猛                                        √
    15.02   独立董事冯平法                                      √
    15.03     独立董事张琦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票数(票)
  16.00                                                                 应选 6 人
              的议案》
    16.01     非独立董事李昭强                                              √
    16.02     非独立董事纪法清                                              √
    16.03     非独立董事柳云鹏                                              √
    16.04     非独立董事崔静                                                √
    16.05     非独立董事刘善仕                                              √
    16.06     非独立董事谭海波                                              √
    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
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请在空格内填上对应表决票数。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平均投
给相应的全部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或者分别投给某几位候选人,不投票者被视为放弃表决
权。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
有的投票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表示,视为将其拥有
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 16:30 之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

件到公司邮箱,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