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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红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4-01-30  

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ST 红相         公告编号:2024-006
债券代码:123044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3),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5 日(星期五)开市起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红相股份”变更为“*ST 红相”。若公

司出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至(六)项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

式》,“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交易实际触及退市

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本公告,并在首次披露

风险提示公告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

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公司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是否适用
                       具体情形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
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
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
                                      1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被 出 具 了 无 法 表 示 意见
                                                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形成无法表示意
                                                见的事项暂未消除。
                                                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
                                                审 计 机 构 尚 未 签 署 审计
                                                业务约定书,公司与审计
                                                机 构 正 在 推 进 审 计 业务
                                                约定书的签署事宜,届时
                                                具 体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尚存
                                                在不确定性。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年度报告。

    4、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

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8202300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

0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监管部门相关调查结果。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

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5
                                    2
日(星期五)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关

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3)。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

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

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

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

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

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

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

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之规定,若公司出现前述六项情形任一

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1、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

易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风

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

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

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

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

                                   3
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

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

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

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之规定,若公司出现前述六项情形任一

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

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8202300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

0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监管部门相关调查结果。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与审计机构尚未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公司与审计机构正在推进审计业

务约定书的签署事宜。

    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最终财务数据以

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2023 年度审计结果以公司正

式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4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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