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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相股份:关于“红相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2024-11-11  

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7
债券代码:123044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红相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红相转债”赎回价格:102.19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3%,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
    3、停止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
    4、停止转股日:2024 年 12 月 3 日
    5、赎回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 日
    6、赎回日:2024 年 12 月 3 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 年 12 月 6 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4 年 12 月 10 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本次赎回完成后,“红相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红相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红相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
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红
相转债”,将按照 102.19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红相转债”二级市场
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红相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
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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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红相转债”当期转股价
格(3.70 元/股)的 130%(即 4.81 元/股),已触发《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
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红相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
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红相转债”的提前赎
回权利。现将“红相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3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开发行了 58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8,500.00 万元。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47 号”文同意,
公司 58,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债券代码“123044”。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限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即 2020 年 9 月 18 日)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2026 年 3 月 11
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1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18.93 元/股。
    2020 年 6 月, 公司 实施 2019 年年 度权 益分派 方案 ,以 公司 总股本
358,340,754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2 元(含
税)。根据《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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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约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红相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8.93 元/股调整为 18.8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6)。
    2021 年 5 月,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360,223,1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99999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
关规定,结合权益分派实施情况,“红相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8.80 元/股调
整为 18.6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2022 年 7 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153.3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 360,224,263 股变更为 361,757,26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上述授予登记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22 日。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红相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8.67 元/股调整为
18.6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22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2-065)。
    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红
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办理本次
向下修正“红相转债”转股价格有关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红相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
据《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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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红相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18.62 元/股向下修正为 7.08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1
月 2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向下修正“红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9)。
    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
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红相转债”转股价格有关全部事宜。同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红相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08 元/股向下修正
为 3.7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2 月 2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红相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5、可转债回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红
相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时代金
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红相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
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 511 张,回售
金额为 51,808.24 元(含息、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红相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3)。
    二、“红相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2)有条件赎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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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
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董事会及董
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本次可转债。
    (二)触发情况
    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红相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3.70 元/股的 130%(即 4.81 元/
股),已满足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
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确认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红相转债”赎回
价格为 102.19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其中: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3%);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2024 年 3 月 12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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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赎回日(2024 年 12 月 3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266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3%×266/365=2.19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2.19=102.19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红
相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红相转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红相转债”自 2024 年 11 月 28 日起停止交易。
    3、“红相转债”自 2024 年 12 月 3 日起停止转股。
    4、2024 年 12 月 3 日为“红相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
记日(2024 年 12 月 2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红相转债”。本次赎
回完成后,“红相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4 年 12 月 6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 年
12 月 10 日为赎回款到达“红相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红相转债”赎
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红相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 相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 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 16 号楼 10 楼
    联系电话:0592-8126108、0592-8126091
    联系邮箱:securities@redphase.com.cn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红相转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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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红相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4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
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红相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红相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
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 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份的
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
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余
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红相转债”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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