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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生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5-1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广生堂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文杰                联系电话:0591-38507870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倩                  联系电话:021-3856776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按月获取募集资金对账单

                                        受市场环境与公司战略规划等因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素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
文件一致                                目“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设项目”
                                        投资进度较为缓慢。2023 年 12 月
                                        29 日及 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分
                                        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终止该募投项目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2023 年 4 月 19 日、2023 年 12 月
(2)培训日期
                                           21 日

                                           2023 年 4 月 19 日:全面注册制改
                                           革相关内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运用等;
                                           2023 年 12 月 21 日:募集资金使用
                                           及再融资新规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上市公司 2023 年度
                          受创新药研发持续性投
                          入、联营公司投资收益下
                          滑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
                          净利润亏损幅度同比扩
                          大。根据公司年报及审计
                          报告,2023 年度公司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858.98 万元,亏损幅
                          度同比扩大 173.61%。目
                          前,由公司研发的一类创
                          新药泰中定已于 2023 年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
                          11 月获批并实现销售,其    做好经营业绩变动、股
                          他创新药仍处于在研阶       权质押担保事项所带来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段。若未来公司已上市药     的平仓及控制权变更风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物的销售情况不及预期,      险以及终止募投项目并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或公司无法顺利推动其他      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变化情况)                创新药产品的获批上市,     动资金等事项的信息披
                          则可能仍会存在经营业绩     露工作,提示上市公司
                          不佳、盈利能力下降或出     做好募集资金管理与使
                          现持续亏损的风险;         用的相关工作。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奥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合
                           计质押 2,929 万股,质押
                           股份占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控制股份的比例为
                           40.05%。如李国平、奥华
                           集团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或
                           未到期质押股票出现平仓
                           风险且未能及时采取补缴
                           保证金或提前回购等有效
                          措施,可能会对公司控制
                          权的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3)受市场环境与公司战
                          略规划等因素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设
                          项目”投资进度较为缓慢。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及 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与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奥华集团关于首发股
                                         是                  不适用
份减持的承诺

2.控股股东奥华集团关于首发股
                                         是                  不适用
份回购的承诺

3.控股股东奥华集团关于避免同
                                         是                  不适用
业竞争的承诺

4.控股股东奥华集团关于规范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的承诺

5.控股股东奥华集团关于避免资
                                         是                  不适用
金占用的承诺

6.股东福建平潭奥泰科技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关于规范关联交易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7. 股东福建平潭奥泰科技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8.股东福建平潭奥泰科技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关于避免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9. 股东福建平潭奥泰科技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及合伙人关于股份    是   不适用
减持的承诺

10.实际控制人李国平、叶理青、李
国栋关于因公司欺诈发行导致投      是   不适用
资者损失的赔偿措施承诺

11.实际控制人李国平、叶理青、李
                                  是   不适用
国栋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2.实际控制人李国平、叶理青、李
                                  是   不适用
国栋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3.实际控制人李国平、叶理青、李
                                  是   不适用
国栋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4.实际控制人李国平、叶理青、李
                                  是   不适用
国栋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15.公司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6.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7.2020 年度定增认购方关于限售
                                  是   不适用
股份的承诺

18.部分董事、高管关于股份增持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9.控股股东奥华集团及实际控制
人李国平、叶理青、李国栋关于填    是   不适用
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2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
                                  是   不适用
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聘请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兴业证券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
                                   兴业证券承接,法定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文杰                 周 倩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