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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铭智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20  

 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华铭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124002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债券代码:124014          债券简称:华铭定02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2024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
 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895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亮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1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5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59,857,5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300% 。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
股份 58,960,6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350% ;通过网络投票进
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59 人,代表股份 89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949% 。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 162 人,代表股份 4,843,401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0915% 。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
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毅明毅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34,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68%;反对1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1%;
弃权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2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875%;反对1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08%;弃权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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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17,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90%;反对18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7%;
弃权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9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03,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448%;反对18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88%;弃权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37,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0%;反对15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6%;
弃权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23,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39%;反对15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80%;弃权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毅明毅律师事务所沈毅律师、夏晓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参加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毅明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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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0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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