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元科技: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5-14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43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
           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38)。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取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
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协商,基于审慎原则,经研究,决定取消原定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
第 10 项提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
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除上述取消部分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股权
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以本通知
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
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7.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8.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10.00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1.00   《关于调整和完善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主营业务的议案》         √
 12.00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                                 √

 13.00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二期建设的议案》                         √
 1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万
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第 7、8、10、14 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
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北京市
海淀区学清路 8 号科技财富中心 B 座 12 层,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人:秦璐,邮编 10019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8 号科技财富中心 B 座 12 层,万向新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8 号科技财富中心 B 座 12 层,万向新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秦璐
    联系电话:010-88121215
    传真:010-88121215
    邮箱:newu@newu.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抵达会场,以便登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50472
    2、投票简称:“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万向新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
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
                                                  √
      值损失的议案》
 7.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9.00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
      之一的议案》
10.00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1.00 《关于调整和完善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主        √
      营业务的议案》
12.00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                  √
13.00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二期建设的议案》               √
1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
      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
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说明: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表人姓名
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
                                       是否委托
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
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
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
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