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2 月 5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5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 月 31 日(星期三)。 (七)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嘉华大厦 D 座 1211(公司第一会议室)。 (八)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副总经理张银昆先生 (九)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5人,代表股份数188,943,87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17.6482%。其中,中小 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数8,201,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66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4人 , 共 代 表 本 公 司 股 份 数 为 187,521,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53%。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数6,779,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数1,422,4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1人, 代表股份数1,42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4、公司的董事及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 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 188,943,879 股, 同意股数 188,786,9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170%;反 对股数 15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83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 8,044,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0870%;反对股数 15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13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 188,943,879 股,同意股数 187,664,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229%; 反对股数 1,27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6771%;弃权 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 6,922,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4.4020%;反对股数 1,27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5.598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 188,943,879 股,同意股数 187,592,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2847%; 反对股数 1,35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7153%;弃权 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 6,850,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3.5205%;反对股数 1,35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6.479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 188,943,879 股,同意股数 187,592,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2847%; 反对股数 1,35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7153%;弃权 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 6,850,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3.5205%;反对股数 1,35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6.479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有子议案均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见证律师姓名:田璧、孟庆慧 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