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27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20 23 年 度 履 职 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
纵科技”)《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亚泰国际事务所”)
由行业内数名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于 2016 年 2 月 5 日发起成立,组织形式特殊
普通合伙,注册资金 520 万元,注册地位于首都北京。截至 2023 年 12 月,注册
会计师 65 人,其中合伙人 15 名。2022 年取得了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双备案。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亚泰国际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事先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各方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事宜进
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做好配合工作。前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1 年审计
服务。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亚泰国际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营业收入扣
除事项、商誉减值事项等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亚泰国际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泰国际事务所认为
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合纵科技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亚泰国际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
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最终审计意见等与公司
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亚泰国际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
任亚泰国际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 1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1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
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亚泰国际事务所关于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
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
议以通讯/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关于《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的汇报,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4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听取了亚泰国际事务所关于公司审
计报告的出具进展等相关工作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亚泰国际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