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30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9日。其中:
1.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24 年 11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
(五)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神思电子会议室
(七)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内容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 √
议案
关于公司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
2.00 √
案
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手续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
西路699号)
(四)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五)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股东股
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
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15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本公司,信函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3)。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七)本次出席会议签到时,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示相关文件原件。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
号)
联系人:李宏宇
联系电话:0531-88878969
传真:0531-88878968
邮政编码:250101
电子信箱:security@sdses.com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
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
下:
(一)采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79
2.投票简称:神思投票
3.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
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证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的,某一股东仅对本次会议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纳入出席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打“√”表示,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内容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00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024
2.00 √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委托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东营业执照号码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签章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