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 美尚 公告编号:2024-034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作为被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额为 5,677,610.54 元, 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82%。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为原告已撤诉的涉诉金额 251,126.80 元,公司作 为被告已撤诉、已结案及法院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的涉诉金额为 1,039,894,815.09 元,公司已撤诉、已结案及法院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 的涉诉金额累计为 1,040,145,942.79 元。 截至本公告日,2021 年 2 月至 2024 年 4 月,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 累计 520,203,066.75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75.25%,公司作为被 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累计 2,647,727,280.56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83.00%。公司及子公司诉讼涉及金额累计 3,167,930,347.31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458.25%。 3、公司所涉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的案件,其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 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 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尚生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各部门统计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进展情况如 1 下: 一、新增诉讼案件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作为被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额为 5,677,610.54 元,占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82%。 注:下述所涉案件序号接自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 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中案件序号。) 2 公司作为被告方的新增诉讼的案件情况: 受理 原 涉及金额 序号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案件进展 日期 告 (元) 美尚生态、广发证券股份 温 有限公司( 下称“广发证 证券虚假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赔偿投资损失 31,951 元,被 公司于近期签收相关法律文书,该案的受理 2023. 1192 建 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陈述责任 告二至被告三对被告一的赔偿之责承担连带赔付责 31,951.00 机构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4) 9.4 成 (特殊普通合伙)(下称 纠纷 任;2、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粤 03 诉前调 10831 号,该案待开庭审理。 “天衡事务所”) 黄 证券虚假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赔偿投资损失 38,697 元,被 公司于近期签收相关法律文书,该案的受理 2023. 美尚生态、广发证券、天 1193 健 陈述责任 告二至被告三对被告一的赔偿之责承担连带赔付责 38,697.00 机构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4) 9.4 衡事务所 生 纠纷 任;2、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粤 03 诉前调 10832 号,该案待开庭审理。 美尚生态、王迎燕、广发 1、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 114,368.33 许 证券、天衡事务所、上海 证券虚假 公司于近期签收相关法律文书,该案的受理 2023. 元;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 1194 树 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无 陈述责任 114,368.33 机构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4) 9.4 告六对被告一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 森 锡宜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纠纷 粤 03 诉前调 10838 号,该案待开庭审理。 案诉讼费由各被告承担。 (普通合伙) 美尚生态、中天运会计师 证券虚假 1、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 160,086.84 公司于近期签收相关法律文书,该案的受理 2023. 胡 1195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陈 述 责 任 元;2、判令被告二至被告四与被告一承担连带赔偿 160,086.84 机构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4) 9.4 剑 广发证券、天衡事务所 纠纷 责任;3.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粤 03 诉前调 10880 号,该案待开庭审理。 蒋 证券虚假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赔偿投资损失 4,233,015 元, 公司于近期签收相关法律文书,该案的受理 2023. 美尚生态、广发证券、天 4,233,015. 1196 瑶 陈述责任 被告二至被告三对被告一的赔偿之责承担连带赔付 机构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4) 9.4 衡事务所 00 华 纠纷 责任;2、判令三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粤 03 诉前调 10882 号,该案待开庭审理。 2024. 宁 美尚生态、王迎燕、徐晶、 证 券 虚 假 1、请求判令被告 1 向原告赔偿人民币 195,309.84 公司于近期签收相关法律文书,该案的受理 1197 195,309.84 3.18 冬 广发证券、天衡事务所、 陈述责任 元;2、请求判令被告 2-7 就原告的损失与被告 1 承 机构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4) 3 冬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 纠纷 担连带赔偿责任;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粤 03 诉前调 2663 号,该案待开庭审理。 殊普通合伙)、北京金诚 用。 同达律师事务所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 美尚生态、广发证券、中 证券虚假 公司于近期签收相关法律文书,该案的受理 2024. 林 花税等损失共计人民币 514,793.72 元;2、判令被 1198 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陈述责任 514,793.72 机构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4) 4.8 彦 告二到四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 普通合伙)、天衡事务所 纠纷 粤 03 诉前调 3299 号,该案待开庭审理。 告承担。 孙 美尚生态、广发证券、天 证券虚假 公司于近期签收相关法律文书,该案的受理 2024. 1.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损失共计人民币 10,000 元; 1199 京 衡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 陈述责任 10,000.00 机构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4) 4.8 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荣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纠纷 粤 03 诉前调 3377 号,该案待开庭审理。 吴 证券虚假 公司于近期签收相关法律文书,该案的受理 2024. 1、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 10,000 1200 艳 美尚生态 陈述责任 10,000.00 机构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4) 4.9 元;2、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光 纠纷 粤 03 诉前调 3340 号,该案待开庭审理。 1、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金、印花税 宫 美尚生态、广发证券、天 证券虚假 公司于近期签收相关法律文书,该案的受理 2024. 损失等合计 312,120.50 元;2、判令被告二到四对 1201 雷 衡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 陈述责任 312,120.50 机构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4) 4.8 被告一第一项所负的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判 光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纠纷 粤 03 诉前调 3387 号,该案待开庭审理。 令四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刘 美尚生态、中天运会计师 证券虚假 1、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 公司于近期签收相关法律文书,该案的受理 2024. 1202 长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陈 述 责 任 57,268.31 元;2、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 57,268.31 机构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4) 3.1 水 广发证券 纠纷 担。 粤 03 诉前调 2254 号,该案待开庭审理。 5,677,610. 小计(公司作为被告) 54 4 二、已披露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披露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注函部分回复暨延期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2022-013、 2022-027)、《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函公告》(公告编号: 2022-148)、《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暨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94、2022-114、2022-165、2023-010、2023-016、2023-018、 2023-022、2023-034、2023-046、2023-068、2023-070、2023-074、2023-078、 2023-080、2023-091、2023-093、2023-099、2023-102、2023-105、2023-109、 2023-115、2023-117、2023-118、2023-121、2023-123、2023-136、2023-139、 2023-142、2023-144、2023-151、2023-164、2024-004、2024-014、2024-026)、 《关于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2024-022)、《关于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2024-013、 2024-01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为原告已撤诉的案件为案件 74,涉诉金额 251,126.80 元,公司作为被告已撤诉、已结案及法院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的案件为案 件 16、27、35-40、42-43、45-47、49-50、53、58、64、66-67、70-73、78 、 91、96-99 、102 、105、107、109、110、121、124、129、168、175、214、438、 537-542、592、699、807、1008、1174-1180、1182,涉诉金额 1,039,894,815.99 元,公司已撤诉、已结案及法院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的涉诉金额累计为 1,040,145,942.79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诉讼进展公 告。 截至本公告日,2021 年 2 月至 2024 年 4 月,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 累计 520,203,066.75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75.25%,公司作为被 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累计 2,647,727,280.56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83.00%。公司及子公司诉讼涉及金额累计 3,167,930,347.31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458.25%。 公司就前期已披露过的诉讼案件进行重新梳理,现披露存在最新进展的案件 5 情况,具体如下: 注:1、下述所涉案件序号与公司前期披露的案件序号一致。 6 序 案 受理日期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涉及金额(元) 案件进展 执行情况 号 由 该案的受理机构为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 无锡 院,案号:(2022)苏 0211 民初 2114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票 宝英 1、判令两被告立即向原告连带支 号,法院判决如下:被告美尚生态、昌宁 11 日 快 递 签 收 美尚生态、昌宁县美尚生 据 694 2022.3.15 建材 付票据金额 5 万元及该款利息损 50,000.00 美尚生态景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2024)苏 0211 执 态景观有限公司 纠 有限 失;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立即向原告支付票据款 5 万元及利息损 1593 号《执行裁定 纷 公司 失;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525 元,由两被 书》、《执行通知书》。 告共同承担。 建 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 安徽 设 公司于近期快递签收相关法律文书,该案 限公司、安徽来安汊河经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 鸿利 工 的受理机构为来安县人民法院,案号: 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 工程款 4,715,948.74 元及利息, 电力 程 (2024)皖 1122 民初 614 号,公司于 2024 该案件不会进入法院 807 2024.1.29 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美 其余被告对上述工程款及利息承 4,715,948.74 建设 合 年 3 月 25 日快递签收《民事裁定书》, 执行阶段。 尚生态、安徽天邦建筑工 担连带清偿责任;2、本案诉讼费、 有限 同 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的起诉。公司于 4 程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 保全费、保函费均由被告承担。 公司 纠 月 11 日签收原告上诉状。 团股份有限公司 纷 7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措施 1、因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 将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进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债务 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和解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 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不限于展期、部分偿还等方式。同时公司正在加快 回收应收账款、处置资产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缓解资金压力。 2、公司所涉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的案件,其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 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 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正处于补 充材料期间。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2022 年 5 月 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226 号)及《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 【2022】第 197 号),公司收到关注函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 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 3、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 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2)粤 03 破申 884 号《通知书》及《重整申 请书》,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公 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2)粤 03 破申 884 号《决定书》, 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 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 限公司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进入 8 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相 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法院依法 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企业摆脱困境, 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存在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 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