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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澜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4-02-22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4年2月24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

工作,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

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

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采

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

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书面推荐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

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公司监事会。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

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曾推荐候选人的,需

重新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不再接受各方的监事候选人推荐。公

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

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

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当选后

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

限尚未届满;

   8.公司在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

   9.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它内容。

   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

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监事候选人聘任议

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推荐人资格证明

   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24年2月28日17:00(邮寄送达以收

件邮戳时间为准)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玉纯 果嘉成

   电话:020-66616248

   联系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 证券法务部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信息

推荐人名称                            推荐人证件号码

推荐人持有股数                        推荐人联系方式

                               候选人信息

姓名                                  证件号码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
告规定的条件(请在相应            □是                      □否
选项前打“√”)


简历(包括学历、学位、
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
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 (注:指与上市
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