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承诺函2024-05-1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 基本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股份或发行人)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
意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410 号)。本次变更前,本所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签字会
计师为滕海军、吴泽敏和梁肖林,现拟将滕海军、吴泽敏和梁肖林变更为甘声锦
和连磊。
二、 变更事由
原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签字会计师滕海军、吴泽敏和梁肖林因内部工作
调整及个人工作安排原因,不再负责发行人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故不
再担任发行人签字会计师。
三、 变更后签字人员的基本情况
甘声锦,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审计业务,1999 年成为中
国注册会计师,具备多年上市审计服务经验,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
420900654114。
连磊,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审计业务,2022 年成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具备多年上市审计服务经验,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 31000006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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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变更前签字人员承诺
滕海军、吴泽敏和梁肖林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对滕海军、吴泽敏和梁肖林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滕海军、吴泽敏和
梁肖林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本所承诺对滕海军、吴泽敏和梁
肖林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五、 变更后签字人员承诺
甘声锦、连磊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滕海
军、吴泽敏和梁肖林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后续
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对甘声锦、连磊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甘声锦、连磊已履行尽职调查
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滕海军、吴泽敏和梁肖林的结论性意见一致。本所
承诺对甘声锦、连磊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
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
特此承诺。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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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
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变更前签字注册会计师:
滕海军 吴泽敏
梁肖林
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
甘声锦 连磊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5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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