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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名家: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2024-11-09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 名家                公告编号:2024-10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6.3 规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并于 5 月 29 日、6 月

29 日、7 月 31 日、8 月 30 日、10 月 9 日、11 月 8 日、12 月 8 日、2024 年 1 月 9 日、

2 月 8 日、3 月 8 日、4 月 8 日、5 月 8 日披露了前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关于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

公告(二)》(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

(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

号:2023-07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3-075)、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3-081)、《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3-086)、《关于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

告(十)》(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一)》

(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二)》(公告

编号:2024-049)。

    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后续发生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经连

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再次达到披露标准,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7 月 31 日披露
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新增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6.3 条规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6 月 19 日、9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5)、《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关于重大

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7 月 8 日、8 月 8 日、9 月 9 日、10 月 10 日披露了上

述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

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4-072)、《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

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4-08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

公告(四)》(公告编号:2024-08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

告(五)》(公告编号:2024-09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案件尚在开庭审理程序中,尚未出具终局的有效裁决。公司将按照各案件的具

体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密切关注

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09 日
附件:《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一)名家汇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

                              受理或              案由(诉
原
     原告/申                  收到应   诉讼、仲裁 讼、仲裁                                            诉讼(仲裁)
序              被告/被申请人                                涉案金额(元)       诉讼、仲裁请求                     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请人                   诉通知     机构     原因或                                                进展情况
号
                              日期                依据)

     深圳市名
                湘西芙蓉镇文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 二审将于        2024/8/20
     家汇科技                  2023/   永顺县人   合同纠
1               化旅游开发有                                 ¥1,307,406.40   款 1144288.25 元,违约金 2024 年 11 月 一审判决书:芙蓉镇文旅
     股份有限                   8/8    民法院       纷
                    限公司                                                    163118.15 元。           11 日开庭     支付 801001.8 元。
       公司

                                                    (二)名家汇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

                              受理或              案由(诉
原
     原告/申                  收到应   诉讼、仲裁 讼、仲裁                                            诉讼(仲裁)
序              被告/被申请人                                涉案金额(元)       诉讼、仲裁请求                     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请人                   诉通知     机构     原因或                                                进展情况
号
                              日期                依据)
                                                                                                                   2024/9/30 一审判决:名
                                                                            请求判令:名匠中山退还
                名匠智汇(中                                                                                       匠中山返还租赁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 114500 元、支
     中山世源   山)科技有限           广东省中   房屋租                                             二审将于      114500 元,赔偿损失
                               2023/                                        付违约金 300000 元、赔偿
17   家用电器       公司,             山市第二   赁合同       ¥585,068.00                          2024 年 11 月 20000 元,支付律师费
                                8/23                                        损失 146568 元、支付律师
     有限公司   名匠智汇建设           人民法院   纠纷                                               20 日开庭     24000 元;中山世源支付
                                                                            费 24000 元;名匠承担连
                发展有限公司                                                                                       租金 114500 元,水电费
                                                                            带责任。
                                                                                                                   11696.93 元。

                                                   (三)单笔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表

                              受理或              案由(诉   涉案金额(元)       诉讼、仲裁请求      诉讼(仲裁)   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原
     原告/申                  收到应   诉讼、仲裁 讼、仲裁                                            进展情况
序              被告/被申请人
       请人                   诉通知     机构     原因或
号
                              日期                依据)
                                                                                                      2024 年 11 月
     深圳爱克                                                                                         8 日,深圳国
                深圳市名家汇                                               请求裁决:名家汇支付欠
     莱特科技                  2024/   深圳国际   买卖合                                              际仲裁院通
4               科技股份有限                               ¥24,340,856.59 款 22718738.8 元及违约
     股份有限                   6/18   仲裁院     同纠纷                                              知恢复仲裁
                    公司                                                   金;支付律师费 681562 元。
       公司                                                                                           程序,仲裁待
                                                                                                      开庭
                                                                           请求裁决:1、借款合同提
              深圳市名家汇
                                                                           前到期,第一被申请人支
              科技股份有限
                                                                           付借款本金 34000000 元及
              公司、程宗玉、
     兴业银行                                                              利息 98600 元;2、第二、
              刘衡、程治文、                      金融借                                              仲裁将于
     股份有限                2024/     深圳国际                            三、四、五、六被申请人
14            六安名家汇光                        款合同   ¥34,098,600.00                            2024 年 11 月
     公司深圳                 6/18     仲裁院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确
              电科技有限公                        纠纷                                                13 日开庭
     分行                                                                  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部分
              司、名匠智汇
                                                                           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4、
              建设发展有限
                                                                           确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部
                  公司
                                                                           分应收账款的质押权。